智融视界2025年11月14日 13:37消息,限期三个月!金控公司清理整治拉开序幕。
深圳率先清理整顿未经批准的“金控”公司!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近日公布辖区内553家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或名称中包含“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要求其在3个月内办理名称注销或变更手续,并调整业务范围。
记者注意到,中国人民银行此前陆续受理了三批共5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申请,其中3家已获得设立许可,分别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金控”)、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金控”)以及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这一进展标志着我国在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监管有效性。随着更多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未来金融市场的运行将更加透明、有序。
在受访行业专家看来,尚未获得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团通常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控制多种金融机构,但由于缺乏统一监管,容易出现资本不实、关联交易混乱以及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清理整顿此类机构的目的是阻断风险的传导路径。短期内,这将加快不符合规范的主体退出市场,行业的集中度可能随之上升。
553家企业被点名
为严格把好金融准入关口,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的源头治理,深圳金融监管局近日公布辖区内553家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或名称中包含“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其中包括深圳前海华人金控集团、TCL金融控股(深圳)集团、恒大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花旗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阿里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腾邦金控集团。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金控办法》)等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字样。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金融监管局指出,名单中的各经营主体须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确保名称和业务范围内不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及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类字样,并对未到期的债权债务作出明确安排。 此次政策的出台,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秩序的持续规范与强化。部分企业此前可能在名称或业务范围中使用了带有误导性的金融类词汇,这不仅容易引发公众误解,也可能存在合规风险。此次要求整改,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市场边界,防范金融风险的扩散。同时,也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名称或业务表述不当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对名单中未按期主动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的经营主体,深圳金融监管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经营主体,可在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主动与深圳金融监管局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视同无异议。
深圳金融监管局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注意核实涉金融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如发现公示中的经营主体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深圳金融监管局或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告诉记者,未获批金控与金融集团常通过复杂架构控股多类金融机构,却缺乏统一监管,易滋生资本不实、关联交易混乱、风险交叉感染等问题,威胁区域金融稳定。部分企业未经批准擅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名称开展业务,容易误导投资者,甚至引发非法集资等风险。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指出,当前部分机构通过复杂的股权架构在多个市场和业态中开展业务,这种模式可能导致风险隔离不足、虚假注资或循环注资等问题,甚至出现对旗下金融机构的不当干预,从而引发风险传导。此外,一些机构还存在牌照缺失的情况,使其游离于统一监管体系之外。此次整治行动旨在清理这些违规主体,进一步夯实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同时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看来,此次整治不仅是对现有问题的回应,更是对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复杂化,监管的覆盖范围和深度也应同步提升。只有确保各类机构在合规框架内运作,才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市场的公平与透明。
强制建立“防火墙”
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18年就已对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融控股集团、苏宁集团以及蚂蚁金服开展金融控股的模拟监管试点。此后,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受理了三批共5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申请,其中包括2021年6月的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8月的北京金控,以及2022年1月的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金控办法》,如果非金融企业集团的金融资产占其并表总资产比例达到85%以上,可以申请专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由该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的机构共同组成金融控股集团。同时,也可以按照《金控办法》中对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同条件,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直接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要求其金融资产在集团并表总资产中的占比应持续达到或超过85%。前者在业内通常被称为“小金控”模式,后者则被称为“大金控”模式。
2022年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中信金控和北京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同年7月15日,中信金控在北京中信大厦举行成立大会,将构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融资三大核心能力,做强银行、证券、信托、保险、资管五大细分领域。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教授李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一些非金融企业控股了多家证券、保险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大量未受到有效监管的问题,容易引发风险的交叉传导。针对未经批准的“金控”公司,此次整治的核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要强化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监管原则,任何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金融牌照;其次,金融业务之间应设立严格的隔离机制,防止可能影响金融系统稳定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问题。
王蓬博表示,对于行业而言,短期内将加快不符合规范的主体退出市场,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从长期来看,通过统一监管标准推动行业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促使持牌机构在合规的基础上加强协作,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增强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抗风险能力。
未获批企业正面临合规整改的压力,部分企业可能被迫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或将随之提升。王鹏指出,通过强制调整企业名称与业务范围,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对实质控制多家金融机构的企业实施统一监管,能够打破“集团混业、法人分业”的监管盲区;同时,强制建立法人防火墙,禁止不正当的关联交易,防止风险在不同机构间扩散,从而阻断风险的传导路径。 从当前行业发展来看,监管趋严是大势所趋,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性,也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企业而言,适应监管要求将成为生存发展的关键。而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也将进一步推动行业向更健康、更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