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融视界2025年10月05日 16:43消息,取消境外个人境内限购房令系误读,相关报道存在不实信息。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房地产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以及简化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的结汇支付流程。《通知》发布后,部分网友对政策产生了误解,误认为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的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甚至误以为境外个人在境内的购房限制已经取消。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表示,此次对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结汇支付流程的便利化调整,仅是对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程序进行优化,并未对现有的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政策作出修改。境外个人若想享受相关政策便利,必须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当地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
“近年来,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明显变化,相关宏观调控政策也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此背景下,外汇管理措施也需相应作出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此,近日印发的《通知》对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的负面清单进行了缩减,取消了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这一调整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的良性运行。 从政策导向来看,此次调整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变化的敏锐把握,以及对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的高度重视。通过简化外汇管理流程,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促进资金更灵活地流向符合政策导向的领域,为行业注入更多活力。同时,这也释放出一个积极信号,即政策正在朝着更加精准、灵活的方向迈进,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的结汇支付政策,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外籍人士在境内购置房产提供了更便捷的付款方式。李斌表示,此前境外个人在办理购房资金结汇支付时,需提交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卖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后才办理网签手续。 这一政策调整有助于缓解购房流程中的实际操作难题,提升境外购房者在市场中的参与度和便利性。从长远来看,此举不仅有助于吸引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也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同时,也反映出监管部门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持续努力。
为解决实际困难,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推出“先结后补”便利措施,允许港澳居民在尚未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购房备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待后续补交备案证明文件。该试点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反响和成效。为进一步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促进区域融合发展和人才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粤港澳大湾区试点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提示,“先结后补”政策重在“便利结汇支付”,并非放松购房门槛,也不改变购房资格、数量与房屋用途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