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出台多项举措,保障PPP项目资金畅通,助力项目顺利推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8月21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已从过去以增量扩能为主,逐步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重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加力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不仅是盘活现有资源资产的关键举措,更是以存量带动增量、激发经济内生动力的必然选择。这一政策导向释放出明确信号:未来财政资源的配置将更加注重效率与可持续性。
该指导意见明确将PPP存量项目划分为三类:完全政府付费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以及使用者付费项目。其中,前两类项目因涉及政府补贴,对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提出了更高要求。负责人指出,推动这些项目顺利运行,既要坚持“一项目一策”的精细化管理,也要强化系统思维,整合各类政策工具和资金渠道,形成协同支持合力。这一分类管理思路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避免“一刀切”带来的资源错配问题。
在保障措施方面,首要任务是足额安排预算并严格执行。负责人强调,PPP项目中政府承担的建设成本和运营补贴必须依法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程序执行支出计划。严禁挪用或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此举不仅是对财政纪律的重申,更是对公众信任的维护。在当前地方财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显得尤为必要,有助于防范隐性债务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
其次,地方政府债券工具的运用被赋予重要角色。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建PPP项目,地方政府可统筹使用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承担相应的建设支出;而对于已建成但存在资金垫付问题的运营项目,则可通过专项债券有序解决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回收难题。这一安排既缓解了社会资本的资金压力,也保障了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从宏观角度看,这实际上是将债券资金从“新建扩张”向“存量优化”引导,标志着财政政策支持方向的深刻转变。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要整合多渠道资金资源。除预算和债券外,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自有资金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专项资金都应合理统筹,优先支持PPP存量项目。特别是各行业主管部门需主动作为,发挥专业优势,确保本领域项目平稳推进。更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要“将PPP存量项目纳入今后相关增量政策中统筹考虑”,这意味着未来的新政策设计将不再孤立看待新旧项目,而是构建统一协调的政策框架,推动新老项目协同发展。
总体来看,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PPP模式正从高速扩张阶段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几年,PPP在拉动投资、改善基础设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部分项目重签约轻落地、财政支出责任不透明等问题。如今聚焦“存量”,正是对前期发展经验的总结与纠偏。通过规范管理、强化保障、盘活资产,不仅能提升公共服务效率,也为稳投资、防风险提供了新路径。可以预见,在政策持续引导下,PPP将更加回归本源——成为政府与市场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而非短期刺激工具。